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文明办〔2021〕9 号)要求,现就各高等学校第八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推荐类型及名额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种类型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 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文明校园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 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3. 认真提炼事迹。要认真提炼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组织专业力量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高度提炼、细致打磨报送的事迹材料。
4. 加大宣传学习。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 月 28 日中午12:00 前上报附件1和附件2,并附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红底免冠彩照,另附 3000 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同时,将照片电子版、事迹材料和表格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事迹材料和表格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tgdwxuanchuanbu@163.com。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孙宏旺 联系电话:0351-356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