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学校的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对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
2.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3.定期分析研判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意识形态情况,针对性做出工作安排。
4.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5.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三、确定成员人选,及时报送信息
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后,于3月29日之前将领导组成员纸质名单(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送至党委宣传部进行备份。
联系人:王森浩 联系电话:3566053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