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宣传部】关于参加“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7:03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 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活动突出和聚焦我省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推荐评选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具牵引性、突破性、标志性的重大举措及成果。目前,经过各市 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各高等院校及大型国有企 业党委充分发动群众,推选出了一批重大举措及成果。经我省部分党的十九大代表、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省直新闻媒体、部分群众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分析审议,形成了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的候选名单。省委已于1098时正式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并于1098时起至101520时止开启社会投票环节。根据省委安排及相关要求,现就我院组织干部师生参加评选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广泛宣传动员

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改善民生 重大举措及成果”评选活动,是我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一项重要安排。全院上下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学院干部师生参与投票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干部师生热议、宣传、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就, 营造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参与

1.本次评选活动投票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从深化改革方面选出20个,从转型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各选出15个作为最终评选结果。

2.广泛动员投票。各单位要把体现群众主体性、提高群众参与度作为重要标尺,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入班级、入宿舍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投票活动。要准确宣介评选活动公告,深入解读候选条目,发动干部师生投票,真正使投票过程成为一次反映群众意愿、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切实把投票过程变为认清形势、明确前进方向的过程,变为凝聚力量、鼓舞创新创业斗志的过程,变为 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过程

3.持续组织投票。1098时起至101520时止为社会投票阶段。投票期间,单位要持续组织发动,不断提高干部师生对评选活动投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干部师生热情关注、倾情投入、持续参加投票。

4.创新投票方式。坚持网上网下并行,同步开展投票活动。广大干部师生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山西日报客户端投票界面,积极参与投票。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在首页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网页版投票端口,干部师生可以在电脑终端点击投票页面,踊跃参与投票。参与网上投票时, 每个微信号或每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填写纸质选票或参与网上投票时,从深化改革方面选择不多于20个事项进行投票,从转型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各选择不多于15个事项进行投票,多选的为无效票。学院将统一组织填写纸质选票投票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评选投票说明